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方法有哪些?
1.人际关系协调:
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在适合的岗位上发挥最大效用。
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使每个成员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及时化解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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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关系协调:
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确保组织结构与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相匹配。
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并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规定,确保每个部门都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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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有哪些?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理经理与各监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理经理作为监理工作的牵头人,需要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与其他监理部门保持紧密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普查、勘查、设计、施工等项目工作。
监理部门好合作:监理部门之间需要互相信任、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同时确保独立监督的职能不受侵犯。比如,监理质量部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其他监理部门并追踪问题的整改情况。
监理机构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协调:监理机构作为业主的代表,需要与业主保持沟通、协同配合,积极为业主服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项目合同规定,全面监理工程建设,及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汇报,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等其他合作方之间的协调:监理机构可以协调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专业承包商、***购单位等相关合作方的工作,防范风险,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方面,通过合理的协调取得各方的支持、信任,能够更好地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项目质量、进度、安全,达到全面监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