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介绍如下: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考核认定合格的人员,可以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6个月内,向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暂行办法主要规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使用以及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内容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和执业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
第十八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由聘用单位委派,并按照注册类别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同时在出具的各种文件、报告上签字和加盖执业印章。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生产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要求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