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诱骗至勐海县遭谋杀,洪某为何对同居女友下此毒手?
现代情况,除了威胁到个人利益和生命安全,几乎不会以命赌命去***自己的女朋友。
南京女大学生被男朋友以及朋友合谋哄骗至云南***掩埋,并且对外谎称失踪,很大可能是因为女朋友李某在生前发现了洪某以及朋友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还可能是违法犯罪行为。
据警方通报,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案件。所以从吵架到引诱至云南乃至后面的***掩埋,还有后面的谎报失踪都是男朋友洪某以及朋友三人一起策划的。
然而为什么洪某的朋友会帮助他一起去***一个妙龄大学生呢?我认为一方面是直接损害了他们三人的直接利益,因为三人并非是学生,而是李某在社会上认识的,所以很可能从事的个人利益遭到损害。
其次,很可能是三人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李某知道后还为此吵了一架艾欧,但是作为女朋友的她尚未向警方举报,但是为了保守自己的密码,三人合谋哄骗***了李某。
所以到头来都是双方利益遭到了损害所以才会下此毒手,不惜将自己的朋友甚至是妻子***。
不敢想象爱情这么经不起人性的考验?
多么青春靓丽的漂亮女学生却因交友不慎丢了性命,太可惜了,男友凶手太残忍,畜牲不如。
这绝对是一起有预谋的案件,可怜被害者在临死前还住在和男友同居的“家里”,太单纯善良的一个姑娘。估计直到去云南的路上也是带着憧憬去的,目标应该是找男友或者替男友做事。
为何这样说呢?一个在校大学生为什么一人行色匆匆去往一个陌生地方,而且时间上安排的那么紧凑?
答案只有一个,就像电视剧中演的桥段,有一个她非常在乎的男人在那边等着他,或者男友让她帮忙做什么事。,只有这样,女孩才会一刻不停的来到云南勐海县。
女孩到来之后前来接她的刚好还是江苏同乡,这让身处异地的李某月对眼前两位同乡深信不疑,甚至在晚上九点多敢跟着两个同乡陌生人走动。
从这点可以看出女孩得是多大的心,多在乎男友,才会在过安检时候没有起疑心,这点就为她以后遇害埋下隐患。
据说女孩(李某月)的男友洪某在女孩遇害后,还能若无其事陪同女孩的父母去公安局办案,说明他***女友前,已经做了详细周密的计划,早就做好心理准备。
洪某为何要千里诱骗***女友呢?
洪某的作案动机警方还未公布,根据现有信息分析其***动机不外乎两种可能:
一、其本身精神偏执,有暴力倾向。可能与其合谋的另外两个人也是相同性格。据李某倩朋友透露,洪某性格偏激,两人相处时曾危险李某倩,如果分手,就会杀你父母。从洪某的朋友圈来看,他喜欢炫耀拿钱的照片,不排除其迷恋枪战***游戏,本身就是个很危险很暴力的人。
二、他以及与他合谋的二人,有其他案底,被李某月发现后,***灭口。而且最大可能是***品等犯罪行为。这并非胡乱猜测,而是由根据的。
- 一是可从从他们选择的作案地点可一窥究竟。为什么选择到云南勐海县,这个西南紧邻柬埔寨的区域作案。云南勐海县离江苏十万八千里,选择在这里作案,必须面对人生地不熟的境地。但是看他们合谋的作案方法来,一定对该地区比较熟悉。为什么几个江苏人会对这个偏僻地区这么熟悉呢?这不得不让人猜疑,他们肯定多次去过该地区,去干什么?***犯罪可能性最大。
- 二是洪某在实施犯罪行为后,还狡猾地伪装自己,他在与朋友的微信聊天时装出自己很无辜的样子。还说:李某倩是蓄谋以和他吵架为理由,出去躲避。很可能是去做***集团,搞违法犯罪的东西,他说李某倩迟早要为此付出代价。一个女朋友失联的人,居然会猜她去***c搞违法犯罪活动,诅咒她迟早会付出代价。这段聊天记录,无意间暴露了其犯罪的事实,原来他早已让她付出代价,而真正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是洪某自己。这就是无意间暴露了自己的心理。
真正的作案动机还需等待警方的最后公告,知人知面不知心,女生们谈恋爱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南京女大学生交友不慎,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了。在这起凶杀案中,不能说她一点责任都没有。女生是在地铁上与犯罪嫌疑人洪某邂逅的,之后确定了恋爱关系。
女生是外貌协会的,对洪某的长相很满意,而且对方还有肌肉感。在洪某吹得天花乱坠的情况下,该女生很快坠入了爱河中。据死者好友说,她爱得很卑微。洪某的掌控欲很强,时常和她发生争吵。
绝对不是因为生活琐事,洪某才***这位女生的。也许是她知道了洪某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和犯罪同伙张某某和曹某都有关联。所以这两个人为了保全自己,铤而走险,将女生杀死并抛尸荒野。
洪某自己不出手,却将这种重大的事情交给另外两个人去做,这样岂不是容易导致信息外泄吗?所以我认为这三个人是一条船上的,而且那两个人听命于洪某。
***如女生将秘密散播出去,三个人都会吃上官司。与其这样,不如尽快将其解决掉。***的话,没被发现,就可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样还有存活的机会。但是女生把消息透露出去后, 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洪某是官二代,一直没有告诉女友自己具体做什么工作,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俘获了女生的芳心。女孩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带他回家见了父母。
这件案子绝对没有那么简单,估计是案中案。普通的争吵不会让对方产生***的想法,最大的可能是死者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让对方有了危机感。
首先感谢邀答。
本文的观点,洪某对同居的女友下此毒手,主要还是因爱成仇,并不存在其他的原因。
两个人很偶然的在地铁上相识后,就一见钟情开始了交往,双方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格脾气等各方面,二人都一无所知互相不了解,二人同居生活到一起后,慢慢的开始产生了矛盾,三日一吵,五日一闹,最后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最后一次争吵可能很严重,于是李某某赌气离家出走,飞往了西双版纳,洪某可能已经气得昏了头,通过哄骗的方式,得知了李某某到了勐海县后,于是就找到了曹某某和张某某,到了勐海县后,将李某某诱骗到了勐海县城郊的山林里,***了李某某。
如果李某某真的想离开洪某,跑到了西双版纳,洪某即使本事再大,也不可能知道李某某去了哪里,只能说,李某某到了勐海县后,告诉了洪某自己住在哪里后,洪某才派去了曹某某和张某某。
这个案子,就是一个简单的因情***案,里面不太可能存在别的原因,洪某***的动机很简单,李某某想离开他,因此洪某才动了杀机,至于别的原因,本文观点不太认同。
如果洪某真的从事一些秘密的事情,这种秘密事情根本就不可能让李某某一个女人知道,这类事情都会瞒着父母,又怎么可能会让认识不到一年的女友李某某知道,二人更不可能因为洪某某所做的这些秘密事情而吵架,而且还吵了半年架,如果真有天大的秘密,不要说吵架半年,只要吵架两三回,洪某预感到了李某某要泄密的危险后,就会立刻将李某某灭口,而不是还要等到7月9日,才下此毒手,所以,二人吵架不是因为洪某有什么秘密,就是两个人感情有了危机。
总之,李某月被害一案,本文观点认为,是因为二人感情矛盾问题,而让洪某铤而走险,谋害了李某某,并不存在其他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