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量检定员证如何办理?
(一)申请人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申请材料包括:(1)《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2)首次申请,应提交申请人员学历证明及复印件;(3)增项考核应提交《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4)提交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核发的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一份)。 (二)对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并发送受理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正告知书;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资料退回申请人。 (三)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考试结果进行核准。 (四)考试合格且符合规定的,签发计量检定员证书;考试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的,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怎么办理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办理?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证明材料(计量检定证书,相关检定员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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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7、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及备案或登记注册的产品标准文本。
哪些计量仪器需要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销售为目的的制造计量器具,以经营为目的的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所称计量器具是指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国家质检总局令2005年第145号)文件中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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