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延期,2020年二级建造师是否会受影响?
2020年3月10日,各省考试机构转发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推迟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13号),宣布将原定于5月30日、5月31日举行的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日期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截止3月12日,上海、江苏、山东、湖北、河南、广东、重庆、甘肃、青海、宁夏、黑龙江、四川、西藏、新疆等地的人事***纷纷发布了通知,宣布二建考试延期
二建考试***用了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一般情况下各省均使用统考卷。2020年二建考试,除了贵州省、福建省之外,并没有其他省份宣布自行组织考试。
从各省发布的通知来看,本次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下发给各地***的通知,所以属于全国范围的政策。这意味着除了贵州与福建之外的省市,2020年全国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将集体推迟。
有哪些考试被延期了?
全国性质的考试将会大面积引发人员流动和聚集,所以需要更谨慎、更稳妥。为了配合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考试也是情理之中。今年受疫情影响,已经有十几个资格考试宣布延期,包括公务员考试,英语专四专八等。
二建考试会被延期多久?
2003年非典时,同样有一些考试被延期,其情况我们可以作为参考:
受“非典”的影响,2003年度各项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比往年都有所推迟。2003年非典于7月13日结束,而大多数考试都推迟到了9月-11月在全国举行。也就是说,延期情况和疫情的恢复情况息息相关,一般在疫情结束后的60天-120天内举行。
你好,今年二建考试热度很高,2019年7月中旬,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正式宣布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应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有关工作,紧接着全国各有17个省市先后发布通知,宣布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由此,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再加上国家严查建筑企业的施工资质,导致很多企业因为建造师人数不足被撤销资质,或者被限制承揽新的工程。国家两条政策一出,使建造师证书缺口增大。
建造师证书和造价师证书相比,拥有哪个更好找工作?
这个很难有定性的回答,如果没有经验,想考证,建造师简单些,造价师难一点。拿到这两个证书,找工作都不会有问题,就是待遇和机会的问题,找工作还和个人的综合素质,如果是毕业生,则学历和毕业院校及在校表现也很重要,如果是工作了几年,更加看重前一个单位的品牌,岗位,贡献。
这个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两个证书用途不同,持证人工作内容也不同。如果你是长期在施工项目上,而且主要从事于现场[_a***_],那么建造师证是非常有用的,项目经理是需要持建造师证书的。如果你是长期从事于造价工作,而且准备干造价这一行,那么造价师证书就比较吃香了。当然了,如果你两个证书都有的话,祝贺你那你已经很棒了!
宁夏农村自建房造价?
10万元左右。
在农村建房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如果是包工包料大约需要10万元左右。
这样的情况包括基础和砌墙需要3-4万元左右,屋顶浇筑墙壁抹灰需要2万元左右,门窗1万元左右,室内装修3万元左右,厢房大门过道需要3-5万元左右。
疫情期间,建筑企业是否有权申请工期顺延?
对于这个问题当地***基本都有相关的利好举措的。
现到当地的住建局官方网站上查询有无相关的通知!
如果没有,考虑到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企业法人有权申请工程延期,在国家的《建筑法》上关于工期的规定上也有相关描述。
今年的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企业完全可以申请工程延期。
有权申请。
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合同工期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间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分担。因疫情防控增 加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要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跟踪测算和指导工作。
从上述规定中不难看出,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申请工期顺延。
答案是肯定的,建筑企业有权申请工期顺延!
针对本次***疫情,在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室负责人的解答: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全国各地住建管理部门纷纷出台相应规定,受本次疫情影响的建设工期可以顺延。如:
2020年2月1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到:
2020年2月6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施工合同管理相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提到:
2020年2月22日,福建省漳州市住建局出台《因“***肺炎”疫情防控引起建设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