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两万里十八章读书笔记?
“鹦鹉螺号”无须与这种丑陋的动物打交道。船头朝印度洋前进。尼摩船长要带我们去何方?北上亚洲海岸吗?还是沿着欧洲海岸前进?一个想避开有人居住的陆地的人似乎不可能做这样的决定。会不会南下去到好望角,再经过合恩角,直奔南极呢?或者,他要回到太平洋,好让“鹦鹉螺号”随心所欲地航行?这一切,只能拭目以待!【设置悬念】通过一系列的疑问对船长的行为进行推测,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通常,测量水温要借助复杂的仪器设备,而结果却往往不一定可靠:温度计的玻璃管很容易被水压挤碎,通电的金属仪器数据也无法校测。【解释说明】解释测量水温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引出尼摩船长的测试方法。
我发现他对测验怀有真正的热情。他这样做是出于什么目的呢?为了人类的利益吗?这不大可能,因为他的工作和他本人总有一天会消失在茫茫大海中而不为任何人所知!除非他打算告诉我实验的结果,而这无异于在肯定我的这趟古怪游历会有尽头。【心理描写】作者运用设问的方式来表现“我”的心理状态——想问而不能问,问了也无法得到结果的矛盾心理。
“太好了。”我答道,“不过‘鹦鹉螺号’属于另外的世界,它取得的‘秘密’不会与陆地上的人们共同分享。”【语言描写】这句话中“它取得的‘秘密’不会与陆地上的人们共同分享”验证了“我”的猜测。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按建筑面积还是所有面积确权?为什么?
农村的宅基地是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用于生活起居的一种***性建筑用地。一般来说它不仅仅房屋主体部分,还包括配套的庭院,厕所,牛栏猪圈等。所以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的时候,不应该仅仅按照建筑面积来确权,应该而是要按照所有面积的确权。
对于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11条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突出部分以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房屋底层不得构筑。有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照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有面积。
一般来说,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区规定的标准,如果多占的土地要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在办理宅基地面积确权的时候,对于超占的面积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办理。具体的执行政策可以划分为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以前,和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之间,及1987年管理法实施以后三个阶段来进行确权。
具体的农村宅基地确权面积的相关政策,各地有所不同,最好的办法还是去当地的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所有面积?为什么?
在回答问题之我们应该了解的是,宅基地确权给的是农村宅基地证,而不是房产证。宅基地证证明你有权利在这块地上盖房子。所以,宅基地确权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所有面积不能一概而论,要看你建房的年份,看一下当时的法规政策,看看这块宅基地是符合政策的,还是属于违建的。
以江西省为例:
1、凡是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建房的,到确权时都没有扩建或者翻建的,可以按照当时建房的实际面积来确权。
2、凡是1982年2月13日~1987年1月1日期间未经批准或者超占的宅基地,当时巳经处理过的,就按照实际面积确权。如果当时没有处理的,就按照当时的政策进行处理后再确权。
3、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建房符合规划和“一户一宅",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补办相关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超占面积要依法处罚后才能使用)。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按建筑面积还是所有面积确权?为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2018年的一件大事,也可以说是轰轰烈烈的,保证了对宅基地具有合法使用权力的村民的利益。对于宅基地确权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宅基地的确权,二是对地上建筑物的确权。主要是一句《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确定入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以及地方制定的宅基地政策为依准的。
正常情况下,宅基地的确权是按所有面积确权。但是一些省市对于宅基地面积超出使用标准情况下也会按实际《宅基地使用证》的面积确权,大部分的还是按实际的宅基地使用面积确权的。
对于一些实际面积超出当地规定的来说,虽然说能够正常确权,但是需要对超出面积的部分缴纳使用费用或者罚款的。并且在确权的证件上还会标注“超出规定面积XX平方”的字样。对于这种做法,我觉着还是较为公平、公正的,既满足了超出面积的确权要求,也达到了确权的目的。
同时,也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能确权的。比如没有《宅基地使用证》,这种情况主要是非农村户口通过继承方式获得的宅基地。或者是有农村户口,但是已经有一个宅基地了。所以,这种情况也不能确权。
其次是宅基地有争议的。这种情况是比较坑人的,邻里之间因为十几厘米的地方就扯皮,耽误了确权的大事。莫不如一家让一步,早点确权的为好。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房屋违建、非宅基地用地上建房、大棚房等情况也是不能确权的。
还有一点就是那些非农业户口但是长期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并且通过买卖等方式获得宅基地也是可以确权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农村宅基地确权,已经接近尾声,确定后都会颁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那么,确定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所有面积确权呢?
答案是明确的,这次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按照农村宅基地的占地面积来确权的。因为农村宅基地使用都是要获得申请审批的,而申请和审批的面积,都是指占地面积,国家和各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也都只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占地面积,至于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在该宅基地内建设多少平方的房子,留多大的院子,那是农民自己的事情。
农民建房,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内怎么建,只要符合当地的习俗不影响相邻权就可以,比如规定农民建房不得超过三层,你建一层、两层或者三层,建筑面积肯定不同,这个和宅基地确权没有关系,只有遇到房屋***时才会根据你的房子建筑面积给予补偿。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所登记的面积,都是指占地面积,即房屋和院落一共占用多少土地。至于本题所涉及到的所有面积,以晏子的理解,即农民的宅基地如果超出标准,是否按实际所有的面积进行确权?
这一问题前面晏子解答过多次,这次宅基地确权,基本上按照遵守法律,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和民俗的原则进行,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宅基地超标,一般会按实际占用面积进行登记确权,但是超标的部分,可能会补交费用并做出说明,以后申请宅基地时予以抵顶。
具体来说,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经批准建设的住房,即使超过规定面积,会按实际使用面积登记。此后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期间,村民建房超标准的,超出部分已经补交了相关费用的,也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登记。1987年后超标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批准的面积登记,但超过现在标准的部分,在记事栏内注明,以后在分户建房或房屋翻建时,再按现在标准重新建设重新登记。
综上,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以占地面积来登记,至于因历史原因宅基地占地面积超过现在规定标准的,只要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会按照实际占地面积来进行确定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