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员保密条例?
一、凡涉密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涉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法》及《实施办法》中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
二、保密工作要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经常性地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三、国家秘密载体运行要有专人负责办理,严禁普通通话中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四、严禁个人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外出,严禁用普通邮件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五、国家秘密***的收发、分送、传递、归档、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有记载、责任明确、职责分明。
六、严格按照密级等级和标志,限期运行国家秘密,做到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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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搞好保密通信的组织管理工作,定期进行保密检查。追查失泄密***要及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对失泄密情节严重者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查处。
八、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对全县重大涉密活动进行直接参与上级国家保密机构质量的各项任务。
九、严格做到保密"四不.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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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责任与义务有哪些呢?
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一般由工程监理投标书及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标准条件、合同专用条件以及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五部门组成。
一、监理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投标书的承诺派出监理机构及人员,完成监理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在履行监理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由委托人所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