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计量单位科学依据是什么?秦始皇未统一六国之前中药是怎么计量的?
对于每一味中药过去一般用两(一斤等于16两)、钱(一两等于10钱)、分(一钱等于10分)表示。现在全国规定统一用克表示,即,过去的一钱大约等于现在的3.125克。现在就用一钱等于3.125克的标准换算过去中药方剂的剂量。
先秦时期的药物计量与汉代以来有所不同,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医书《五十二病方》来看,先秦时期的药物计量用斗、升、寸、尺、杯、挺、束、把、颗、三指最(撮)、三指大最(撮)等来计量或估量,用“大如答”、“大如黑叔(豆)”、“大如李”表示剂型的大小,没有提到汉代通用的斤、两、钱、分、铢、刀圭、方寸匕等剂量单位,体现了早期医药学的计量状况。
明清以来,普遍***用16位进制,既1斤=16两=160钱。现在对中药生药计量***用公制,既1公斤=1000g。为了方便处方和配药,特别是古方剂量的换算,通常按规定以近似值进行换算,既1两(16位进制)=30g,1钱=3g,1分=0.3g,1厘=0.03g。单味中药的成人每日常用量,参照200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大致可归结为:①普通饮片10~15g;②轻质的饮片及在汤剂中分冲的散粉药物3~10g;③重质的药材15~30g;④新鲜的植物药材30~60g;⑤剧毒药物,应严格视具体的药物而取量,一般在0.002~0.9g之间。
秦始皇制定统一度量衡,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一直沿用一斤十六两的计量方法。那时十六两秤叫十六金星秤,是由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禄寿三星组成十六两的秤星,告诫做买卖的人要诚实信用,不欺不瞒,否则,短一两无福,少二两少禄,缺三两折寿。
1959年开始 一斤等于十两
1959年6月25日***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中国基本计量单位,在全国推广使用,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
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
从1***9年1月1日起,中药计量单位也改用了米制,用“克、毫克、升、毫升”,不用“两、钱、分”等。
根据过去的一斤是十六两,一两是十钱,一钱是十分,而现在的一斤是500克。
所以一钱=500÷16÷10=3.125克,一分=3.125÷10=0.3125克。
古代用药计量主要是通过大量实践即临床总结所得(制定),毕竟那时候没有精密仪器检测准确到现在水平,即便是解放初期也没有今天的仪器,那时候浓缩药物很少,大多用的都是药草本身,它们各自的药性数值不可能是无限的,就像农家人工醋,多少原料什么时段能做出多少量级的好醋来或次点的醋多少油料籽能榨出多少斤油是一定的,药也是这个道理 ,还是能推算出来的,虽然是个数值范围,但范围很小,为了用药安全,古人就计量做了规定,也就是中医法则。古中医计量单位为1钱=3.3g计算的和现在有点不同。
谢谢邀请,因为这是在大秦帝国统一度量衡以前的事,度量衡还没有统一标准,而这又是关乎治病救人的问题,更是复杂。我们按问题分开解释一下:
一,关于中医药剂量确定的科学依据:
根据什么确定剂量,剂量是否得当,是能否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因素之一。临床上主要依据所用药物的性质、临床运用的需要以及病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中药的具体用量。
1,根据药材性质 : 质量好坏;药物性味,有毒无毒,有毒者应将剂量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2、根据药材形态和性能匹配:剂型固态还是汤药;保证药材混合后的质量;
3,用药目的:临床用药时,由于用药目的不同,同一药物的用量可不同;
4,对象不同而有区别:年龄大小;性别,当然,对于一般药物,男女用量区别不大,但妇女在月经期,妊娠期,用活血祛瘀通经药用量一般不宜过大甚至不能使用; 体质强弱;病程长短;病势轻重;有时候还应考虑到患者在职业、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如体力劳动者的腠理一般较脑力劳动者的致密。使用发汗解表药时,对体力劳动者用量可较脑力劳动者稍重一些。
对于剂量的确定,除上述因素外,有经验的医者还会考虑到季节、气候及居处的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做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主要药物用量可较大,******物一般可用较低于主药的剂量。老人及身体衰弱者用补药时,一般剂量可较重,但开始时的剂量宜轻,逐渐增加,否则药力过猛而病者虚不受补。
二,关于秦以前的中医药的计量单位:
对于汤药,需要使用到量器。量器是封建社会计量农产品多少的主要器具,因此容量的计量产生最早,它的单位名称也最复杂。《周礼》《礼记》等著作中都有关于容量单位的记载,其专用名称有升、斗、斛、豆、区、釜、钟以及溢、掬等。周代以前容量单位是用人的身体计量,以一手所能盛的叫作溢,两手合盛的叫作掬,掬是最初的基本的容量单位。 “掬四谓之豆”, “四升为豆”,就是说掬也就是升。两手所盛是基本的容量数,然后从这个数登进,按四进有豆、区、釜,按十进有斗、斛。所以升(掬)是容量的基本单位。 对于固态或胶状中药,需要使用到重量单位,有物可作证的是西周的青铜器铭文,记有“金十寽”、“丝三寽”、“金十匀”的文字。以前所谓的金就是现在的铜,“寽”和“匀”是计量的单位名称。中国的重量单位,以见于彝器上的锊和匀为最早。在战国时期只有两种重量单位,即斤和镒,一斤为十六两;一镒为二十两。秦统一度量衡后,反映在衡制方面为五权法:即铢、两、斤、钧、石,非十进位制。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秦帝国统一的度量衡制为两千多年封建社***沿用,形成了我国计量科学独特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