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需要签订安全责任书么?
1、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费用、文明施工措施费。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清单。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规定: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3、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如:临时占用规划外场地、需要临时停水停电及中断道路、可能损坏道路管线通信等公共设施的、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4、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如: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排水、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5、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及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6、不得要求购买、租赁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
7、已发申领施工许可证并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如下:
1.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质量监督申请。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3.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明确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监督要求,定期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资料,包括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
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6.工程质量验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形成《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验收结果进行备案。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对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罚。
总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核、签订责任书、报送资料、抽查整改、验收、备案和评价等环节。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农村自建房质量管理条例?
目前还没有专门的。
因为农村自建房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村落和不同的建筑风格,且很多自建房缺乏规划和设计,建造过程缺少监管,所以难以制定一套适用于所有农村自建房的统一条例。
但是,***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如《农民住房建设工程技术指南》、《农村自建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以确保农村自建房的建设质量和安全。
此外,农村自建房主人也要自觉改变以往的建房方式,选择正规的施工团队和建材,加强施工监督和质量验收,才能确保[_a***_]的安全和舒适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