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注册程序与方法步骤?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申请材料报送部门、省级注册机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经安全监管总局认可,可以将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安全监管总局;申请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部门、省级注册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部门、省级注册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初步核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三)安全监管总局自收到部门、省级注册机构以及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并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注册安全工程师如何注册?
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注册申请表(2)申请人资格证书(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部门、省级注册机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经安全监管总局认可,可以将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安全监管总局;申请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部门、省级注册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部门、省级注册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初步核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三)安全监管总局自收到部门、省级注册机构以及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并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国家注册管理中心通知,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系统于2019年11月进行了升级。升级后,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补证、补标签和申请注销除外)。
初始注册:取得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首次申请注册。
2019年3月1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2024年3月1日前申请初始注册;
2019年3月1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取得资格证书后5年内申请初始注册,否则将视为逾期初始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到期前拟继续注册到原聘用单位,可在期满前3个月内(最长期满前1年内)申请延续注册。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注册管理中心通知,为提高注册工作效率,加强注册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安师)注册系统于2019年11月25日进行了升级。升级后,注安师注册申请需登陆网址(***://rmocse.chinasafety.ac.cn/Contact.aspx,注:请使用IE11以上或谷歌内核浏览器登录本系统,否则页面可能显示不正常),按要求拍照或扫描后网络上传申请材料(务必保证上传材料图片清晰),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补证、补标签和申请注销除外)。注册证制作***用电子照片,进入系统后请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并用该工具处理、审核个人证件照片后上传。
一、注册种类
注安师注册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
注册安全工程师如何注册?
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注册申请表(2)申请人资格证书(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4)申请人有效***件或者***明(复印件)。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部门、省级注册机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经安全监管总局认可,可以将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安全监管总局;申请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部门、省级注册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部门、省级注册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初步核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三)安全监管总局自收到部门、省级注册机构以及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并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