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这些省份已明确?
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在此之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职业资格,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其他省份是如何规定的呢?
1. 取得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在此之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职业资格,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其他省份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这些省份已明确?
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在此之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职业资格,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其他省份是如何规定的呢?
浙江个人通行证怎么办理?
登录“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系统”,按照相应提示申领。
注意事项
①浙江高速交警将***用分车道通行措施。仅申请浙江健康码而未进行“健康出行申报”的司乘人员,入浙检查点后驶入***车道,出示浙江健康码并进行人车核录、测量体温,需时5-6分钟左右。如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绿色,亮码通行;显示为红色或***则会被劝返回始发地。
②已成功申领浙江健康码绿码并且完成“健康出行申报”的司乘人员,进入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后,只需出示健康出行码与身份证,完成体温检测,即可通过专门通道驶离,过程仅需15秒左右。如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色或***,则无法进行“健康出行申报”。
③另外,对持有“四证”(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长三角地区统一通行证》,公安部门核发《省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四类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警车)、具有统一标识的邮政车辆,按照原有管控政策测温后优先进入专门通道通行。对其他货运车辆***取测温、核录后方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