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如何取消注销?
1、申请注销注册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递交注销注册申请表和注册(注册执业)证书。注销注册申请表在《注册信息系统》上下载后填报(需要一份,不需要在《注册信息系统》上申报电子数据)。
2、申请注销注册人员如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盖原聘用单位公章,但必须出具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文件、司法部门出具的司法判决书或裁定书、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3、已注销注册的人员,如需重新申请注册,仍在原单位工作的,按延续注册要求申报,已变更执业单位的,按变更注册要求申报。
二级建造师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二级建造师注销流程:小编以江西为例:
网上登陆申报:
1)登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jxjst.gov.cn)”,进入“网上办事”后,在业务系统中选择进入“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再选择进入“个人账号登陆”,录入信息,将相应原件扫描件上传保存信息后上报至企业。
(2)企业凭加密锁登陆“企业CA登陆”录入信息,按要求完善申请人员的相关信息,将相应原件扫描后上传。
(3)企业点击上报到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打印生成带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申请表,申请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章和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无条形码和二维码的申请表不予认可。
提交材料:
申请人或企业携带申请资料(具体资料清单见下文)到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原件。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的,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件核验后确认合格的,在系统中点击上报,并将注册材料统一报送到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及遗失补办的,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件核验后确认合格的,在系统中点击上报,由申请人或企业提供相应的材料报送到我厅行政审批处。
注意: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申请事项直接在系统中上报到我厅。其中,申请二级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事项的,申请材料由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统一携带到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核验;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及遗失补办的,申请材料可由申请人或企业自行携带到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核验。
办理机构及地址:
建造师证如何撤销注销?
(二)如果你是个人提出申请,则需要个人先登录系统个人版用户入口页面,在里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则需要企业先登录企业版用户入口页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
(三)个人申请注销注册的,填写完成后,通知企业登录,查询和确认个人提出的注销注册申请并点击上报。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的,则需个人登录,进行确认后,由企业再次登录上报。
(四)企业上报成功后,由企业打印一式两份带有条形码的注销注册申请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个人要在办理窗口现场签字,不能提前自己签字。
(五)由企业出具-份《解骋证明》,以证明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解除。需要注意的是拿着到期的用工合同是不可以的。此证明一式两份,也需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