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计量和单价合同计量区别?
总价合同计量和单价合同计量是建筑工程中两种常见的合同计价方式,主要在合同约定、价格风险承担和核算成本等方面存在区别。
1. 合同约定:总价合同是指按约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承包商在投标时预先确定一个总价,然后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作价格调整;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乘以每平方米的价格得出合同价格。
2. 价格风险承担:总价合同的价格风险由业主承担,承包商的风险相对较小;单价合同的价格风险由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承担。
3. 核算成本:总价合同核算成本相对简单,只需按照约定的总价进行核算即可;单价合同核算成本相对复杂,需要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核算。
总之,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各有优缺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
总价合同计量和单价合同计量是两种不同的合同计量方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
总价合同计量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总价,然后按照这个总价进行计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计算,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施工图设计较为简单、工程条件较为稳定的情况。但是,如果工程量较大、施工图设计较为复杂、工程条件变化较大的情况,则容易出现争议和***。
单价合同计量则是指在合同中确定每项工作的单价,然后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实际工程量和实际消耗的人工、材料等***,适用于工程量变化较大、施工图设计较为复杂、工程条件变化较大的情况。但是,如果工程量较小、施工图设计较为简单、工程条件较为稳定的情况,则容易出现浪费和虚报等问题。
因此,在选择总价合同计量和单价合同计量时,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合同条件进行综合考虑。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在计量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工程量和价格的处理方式上。
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固定总价签订的合同。如果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设计变更,结算价等于预算价(中标价)。然而,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按照规定还是要予以增减造价的。这种合同类型下,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可能会相对较少,有利于控制造价。
单价合同是指按照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固定单价签订的合同,但工程量按实结算。通常情况下,招标方会提供一个暂定工程量。最终的结算价等于审计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这种合同类型中,合同签订时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范围没有强制约束性,因此最终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来确定总价,即工程量是可以调整的。
总的来说,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在计量方式上存在明显区别。总价合同中,工程量不可调,而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可调。
总价合同计量和单价合同计量是工程项目中常见的两种合同计量方式,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总价合同计量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固定的总价,用于支付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简单明了,方便管理,且总价固定,有利于控制成本。但是,如果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或者意外情况,总价合同计量的灵活性就较差,很难适应变化。
单价合同计量则是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部分或单项工程,分别约定不同的单价,最终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灵活性较高,能够适应工程项目的变化,且单价明确,有利于控制成本。但是,单价合同计量需要更加精细的管理和核算,对于工程量的计算和确认也需要更加严谨和准确。
总之,总价合同计量和单价合同计量各有优缺点,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