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量检定员证如何办理?
(一)申请人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申请材料包括:(1)《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2)首次申请,应提交申请人员学历证明及复印件;(3)增项考核应提交《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4)提交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核发的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一份)。 (二)对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并发送受理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正告知书;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资料退回申请人。 (三)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考试结果进行核准。 (四)考试合格且符合规定的,签发计量检定员证书;考试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的,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级计量考核标准?
在国防系统计量机构一般分为***,一级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国防科技工业最高计量标准建立与维护、计量检定/校准等工作,如一航304所为国防计量一级机构;二级计量机构负责所在省、市、自治区等区域内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建立与维护、计量检定/校准等工作;
***计量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设置的计量机构,负责所在单位的计量工作
计量标准考核
【注音】jìliàngbiāozhǔnkǎohé
【释义】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200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
“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
(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计量检定员需要考哪些内容?
计量检定员需要考的内容如下:
(1) 计量基础知识:包括计量概论,计量法律、法规,法定计量单位,测量误差与测量不确定度以及数据处理;
(2) 专业项目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项目的计量技术规范,相应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的原理;
(3) 实际操作技能:包括所报专业项目的实际操作、数据处理及出具模拟证书。
计量检定员报考条件如下:
2、熟悉计量法律、法规;
3、能熟练地掌握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操作技能。
4、通过***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计量基础知识及法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三项考核,取得成绩均已合格的。